最新公告

政策法規

當前位置:首頁 - 醫院概況 - 政策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節選)

發布時間: 2022-04-27 02:11:08 點擊量:2623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複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xiàn)和無線(xiàn)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

(九)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丢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爲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适用處分的人員(yuán),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友(yǒu)情鏈接

版權所有:鶴崗市傳染病院 地址:哈爾濱市呼蘭區建設街1号 咨詢熱線(xiàn):0451-57335854,0451-57337472 網站電話(huà):0451-57328499
網址:www.hljjh.cn  hljjh.org.cn
本網站所刊登各種新聞、信息、專題專欄資料,均爲鶴崗市傳染病院所有
哈公網監備23010002004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