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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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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市傳染病院章程

爲建立現(xiàn)代醫院管理制度,規範醫院行爲,促進醫院可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改革精神落到實處,根據省衛生健康委《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jiàn)》(中辦發〔202013号)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醫院行爲,保證公益性和非營利性方向,确保公益目标的實現(xiàn),根據黨章和其他黨内法規、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shì)鶴崗市傳染病院(黑龍江省第四醫院、黑龍江省結核病防治院、黑龍江省護理高等專科學校附屬第一醫院),簡稱省四院,英文譯名爲Infectious Disease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第三條 本單位住所是(shì)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建設街1号;醫院網址:www.hljjh.cn

第四條 本單位按照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五條 本單位經費(fèi)來源是(shì)财政補助和業務收入。

第六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爲人民币20543萬元。

第七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shì)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yuán)會。

第八條 本單位的領導體制是(shì)實行黨對醫院的全面領導;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xiàng)結合的制度;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按照黨委會分工依法依規對分管工作負責。

第九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shì)黑龍江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第十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shì)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以人民健康爲中心,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進醫學事業發展爲宗旨。

第十一條 醫院核心理念:

醫院服務理念爲病人提供優質、高效、快捷、安全的醫療服務。

醫院管理理念樹(shù)牢傳染病防控意識,制定制度人性化,執行制度嚴格化。

醫院質量理念注重執行過程,追求結果卓越。

第十二條 醫院發展目标:

長遠目标是(shì):建成以結核病爲特色的綜合性醫院;中期目标是(shì):建成以結核病爲重心的名副其實的三級甲等專科醫院;近期目标是(shì):建設一個有核心價值觀、有醫院文化、有優良作風的醫院。

第十三條 本單位的主要職責是(shì):

(一)承擔傳染性疾病診療工作;

(二)承擔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

(三)承擔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醫學科學研究工作;

(四)承擔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中西醫結合治療傳染病;

(五)承擔省級疑難、危重感染性疾病救治任務;

(六)承擔對地市縣傳染病診療機構的醫療質量控制和傳染病防治技術指導;

(七)爲人民群衆健康依法依規拓展服務項目。

(八)承擔省衛生健康委員(yuán)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功能定位

本單位的業務範圍是(shì):爲人民健康承擔傳染性疾病治療工作,爲黑龍江護理高等專科學校提供臨床教學服務。發揮省級傳染病專科醫院的龍頭作用,承擔各類結核病,特别是(shì)耐藥、耐多藥等重症結核病的診斷治療,承擔胸部腫瘤的診斷治療,承擔全省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救治任務,承擔全省艾滋病的診療救治工作,承擔其他疾病診療救治等工作。

第二章 醫院外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舉辦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舉辦主體按照黨和政府賦予職責和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履行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維持醫院的公益性。

第十六條 舉辦主體行使醫院的舉辦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産收益權等,行使涉外合作交流、與其他投資主體投資合作、注冊舉辦新的機構、重大投資建設、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重大發展權。

第十七條 舉辦主體審定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收支預算等。

第十八條 舉辦主體以公益性和運行績效爲核心對醫院實施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舉辦主體對醫院的投入等挂鈎。

第十九條 設置醫院管理層的架構,上級黨組(委)任免(聘任)醫院院級管理人員(yuán),開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堅持考用結合,将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推動能上能下,促進擔當作爲。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醫院領導人員(yuán)不斷推進工作創新。

第二十條 舉辦主體對醫院預算管理、财務收支和國有資産運營情況進行監管,并監督醫院實現(xiàn)公益性目标。醫院終止時,負責指導醫院依法開展清算、辦理事業單位法人注銷登記,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醫院的人員(yuán)、資産和債權債務處置工作。

第二十一條 舉辦主體爲醫院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提供條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投入,保障醫院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醫院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醫院在舉辦主體的指導下,履行相(xiàng)關職責,承擔相(xiàng)關義務:

(一)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衆健康,推動醫院各方面工作健康發展。

(二)爲人民群衆提供醫療保健、疾病預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三)開展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研究,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

(四)按照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準的範圍開展涉外醫療服務,承擔重大活動醫療保障任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助。

(五)經舉辦主體和有關部門批準,與相(xiàng)關醫療機構組成醫聯體或醫共體,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màn)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六)開展援疆援藏、對口幫扶、送醫下鄉等健康扶貧和志願者服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 醫院的業務範圍以黑龍江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的業務範圍和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yuán)會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内容爲準。醫院在登記的業務範圍内從事活動,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非法幹涉。

第二十四條 堅持依法治院,建立醫療機構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執業機制,健全醫院法治工作制度、合規性審查制度和法律顧問制度,推動醫院内部治理現(xiàn)代化。

第二十五條 醫院依法依規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資源配置、中層幹部聘任、人員(yuán)招聘和人才引進、内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運營管理自主權。

第二十六條 醫院接受上級黨組(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審計、财政、價格、醫保、衛生健康等政府部門及舉辦主體的監督,保證醫院日常執業行爲及财務收支狀況的健康運行。

第二十七條 醫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滿意度評價機制,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依法實行院務公開,真實、完整、及時地公布服務信息,主動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

第三章 醫院内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黨委、紀委

第二十八條 醫院設立1個醫院黨委。醫院黨委是(shì)醫院的領導機構,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主要職責如下:

(一)醫院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醫院得到貫徹執行。

(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發揮主體責任。

(三)對醫院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并領導實施。

(四)可以直接研究決策行政辦公會議(yì)議(yì)事決策範圍事項。

(五)對醫院領導進行分工并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分工。

(六)落實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原則,在選人用人工作中發揮決定作用。

(七)根據醫院發展需要,增設和調整内部機構設置。

(八)領導醫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等群衆組織。

(九)領導醫院文化建設。

(十)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yuán)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yuán)先鋒模範作用。

第二十九條  按照《黨章》規定,醫院黨委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xiàng)結合的制度。設黨委書(shū)記1名,主持醫院黨委會工作,是(shì)醫院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yuán)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醫院黨委委員(yuán)數量、黨委副書(shū)記職數以上級黨組批複爲準。黨委書(shū)記、副書(shū)記、黨委委員(yuán)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基層黨組織選舉有關規定産生,任期按黨内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醫院各黨總支和黨支部是(shì)醫院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着力提升組織力、突出政治功能,認真履行直接教育黨員(yuán)、管理黨員(yuán)、監督黨員(yuán)和組織群衆、宣傳群衆、凝聚群衆、服務群衆的職責。參與内設機構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内設機構行政負責人充分行使職權。

第三十一條 醫院設立紀律檢查委員(yuán)會(以下簡稱醫院紀委)。醫院紀委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主要職責如下:

(一)檢查醫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xiàn)方針政策和醫院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監督黨員(yuán)幹部特别是(shì)關鍵崗位、重要人員(yuán)履職和用權情況。

(三)開展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築牢黨員(yuán)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xiàn)。

(四)開展作風督查,促進醫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範,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體系。

(六)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行爲。

第三十二條 醫院紀委書(shū)記是(shì)履行醫院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醫院紀委副書(shū)記職數和紀委委員(yuán)數量以上級紀委批複爲準。醫院紀委書(shū)記、副書(shū)記、紀委委員(yuán)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選舉産生。醫院紀委任期與醫院黨委任期相(xiàng)同。

第三十三條 醫院爲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設立黨政綜合辦公室、組織人事、紀檢等黨務工作機構,保障活動場所和活動經費(fèi),黨建工作經費(fèi)列入醫院年度經費(fèi)預算。

第二節 醫院領導班子

第三十四條 黨委會是(shì)醫院的領導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醫院可以黨委書(shū)記和院長分設,黨委書(shū)記主持醫院黨委會工作,院黨委會确定醫院法定代表人是(shì)醫院的主要負責人。按照醫院黨委會分工,對醫院黨務、組織人事、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分管工作負責。設置總會計師1人,作爲醫院領導班子成員(yuán)協助法定代表人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院領導班子成員(yuán)每個任期一般爲三至五年。

第三十五條 醫院領導班子成員(yuán)由上級黨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依照相(xiàng)關程序選拔任用。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醫療、科研、教學等相(xiàng)關業務的管理者,應當具備醫療衛生專業知(zhī)識。院領導班子成員(yuán)定期述職,接受舉辦主體的考核和醫院職工的評議(yì)。

第三十六條 黨委書(shū)記按照上級任命文件,依法依規主持醫院黨政全面工作,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後,确定爲醫院法定代表人人選。

第三十七條 法定代表人是(shì)醫院的行政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召集和主持行政辦公會會議(yì),組織開展醫療、教學和科研等業務工作,落實政府辦醫目标,不斷提高醫院爲人民群衆服務的水平。

(二)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參與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醫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促進醫院科學發展。

(三)按照相(xiàng)關程序建立健全醫院内部管理制度,促使醫院高效運營;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醫院資産,維護資産的安全完整。

(四)每年向醫院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維護專業委員(yuán)會、群團組織的合法權益,支持其履行職權。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八條 醫院領導班子實行任期目标責任制。任期目标按照上級對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要求,依照相(xiàng)關規定和醫院實際确定。

第三十九條 醫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yuán)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以任期目标爲依據,以日常管理爲基礎,以公益性爲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核。

因年齡、健康等原因,或被認定爲不适宜擔任現(xiàn)職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第四十條 醫院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院領導班子的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發揮黨内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督促領導班子認真履職盡責,依法依規辦事,保持清正廉潔。

第三節 醫院内部機構

第四十一條 醫院依據相(xiàng)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結合醫院宗旨、發展目标、業務範圍和實際需要,本着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設立職能部門和臨床醫技科室。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執行醫院管理決定;執行和完善醫院在醫療、教學、科研、護理、信息、行政、後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爲醫院業務發展及學科建設提供決策依據與管理支持。

臨床醫技科室主要職責:依法組織開展學科範圍内的相(xiàng)關醫療執業活動,爲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複和健康咨詢等服務;負責提高本科室質量管理和患者服務水平;開展學科建設、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科研工作;承擔醫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二條 醫院依法設置工會、女工委、共青團等群衆組織。各群衆組織在黨委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工會依法組織員(yuán)工參與醫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第四十三條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醫院職代會)是(shì)醫院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shì)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醫院職代會每年舉行1-2次。醫院職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tīng)取并審議(yì)醫院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意見(jiàn)和建議(yì)。

(二)聽(tīng)取并審議(yì)行政負責人的工作報告、總體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财務工作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jiàn)和建議(yì)。

(三)審議(yì)并監督落實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等有關的重大事項,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審議(yì)上一屆(次)醫院職代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檢查監督職代會決議(yì)、代表提案的落實,聽(tīng)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jiàn)和要求。

(五)按照有關規定對醫院領導班子進行民主監督和評議(yì)。

(六)讨論其他需要經醫院職代會審議(yì)、通過或決定的事項。

(七)醫院職代會閉會期間,遇重大事項需要征求職代會代表意見(jiàn)時,可臨時召集職代會代表對所議(yì)事項征求意見(jiàn)并進行符合職代會規定的有效表決。

第四十四條 醫院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學術、醫療、信息、教育、科研、藥事、倫理等專業委員(yuán)會,輔助醫院行政領導班子對相(xiàng)應具體事務進行專業化決策與管理。

第四十五條 醫院員(yuán)工系指醫院依法聘用的全體工作人員(yuán)。

第四十六條 醫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用人标準,貫徹民主、公開、競争、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推行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第四十七條 醫院員(yuán)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申請及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在思想政治表現(xiàn)、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三)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要的機會和條件。

(四)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号。

(五)知(zhī)悉醫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jiàn)和建議(yì)。

(六)就職務晉升、崗位聘任、福利待遇、評先評優、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yì)和提出申訴。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醫院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八條 醫院員(yuán)工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以人爲本,踐行全心全意爲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和醫院文化理念。

(二)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和醫院各項制度規定。

(三)尊重患者,優質服務,保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人格權、知(zhī)情權、隐私權以及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

(四)愛崗敬業、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廉潔行醫,恪守醫德。不得有收受“紅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違醫德、有損患者權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四十九條 醫院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競争和監督機制,保持正确辦院方向,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努力實現(xiàn)社會效益與運行效率的有機統一。

第二節 決策機制

第五十條 黨委會議(yì)的決策範圍:

(一)重大決策事項:醫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xiàn)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的重大部署;黨的建設、意識形态、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重要工作;醫院重要改革、發展建設和學科建設等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醫院人才工作規劃、人才引進方案與政策措施;醫院重要規章制度;内部組織機構、人員(yuán)崗位的設置和重要調整;評優評先及獎勵、職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關系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醫院年度财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的審定和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醫院重要資産處置、重要資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決策事項。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醫院管理的幹部、内部組織機構負責人以及享受相(xiàng)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yuán)的任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推薦後備幹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yuán)等人選,以及其他重要幹部人事任免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各級各類重點建設項目,國内國(境)外交流與合作重要項目,大型醫用設備、大宗醫院耗材、器械物資采購和購買服務,基本建設和大額度基建修繕項目,以及其他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第五十一條 行政辦公會議(yì)的議(yì)事決策範圍:

(一)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yì)的有關措施。

(二)讨論通過拟由黨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的方案。

(三)讨論決定重要人事管理事項:如職稱評聘、常規晉升晉級及日常人員(yuán)招用、解聘、調動等醫院人事工作的事項;招生培訓、一線(xiàn)崗位人才引進等醫院人才培養工作的事項。

(四)讨論決定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事項。

第五十二條 議(yì)事規則:

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xiàng)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别醞釀、會議(yì)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讨論,作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支持院長、副院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黨委副書(shū)記、黨委委員(yuán)向黨委書(shū)記請示和彙報工作。

第五十三條 醫院學術、醫療、信息、教育、科研、藥事、倫理等專業委員(yuán)會主任和成員(yuán)由黨委會提出人選并審議(yì)通過,各專業委員(yuán)會依照章程運作。

第五十四條 堅持以會議(yì)形式集體決策重要事項。黨委會、行政辦公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yuán)到會方能召開,讨論決策重要事項時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yuán)到會方能召開,會議(yì)記錄完整存檔。

第五十五條 醫院各科室(部門)成立管理團隊,負責制定科室(部門)的民主決策制度、管理團隊會議(yì)制度以及科室(部門)會議(yì)制度,實行科(部門)務公開,推行民主管理。

第三節 激勵機制

第五十六條 醫院實行目标責任制,各層級、各部門管理人員(yuán)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統一協調、切實可行、有據可考的發展目标和工作規劃。

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要有落實保障機制,堅持責任到人、任務到崗,明确時間和質量要求。

第五十七條 醫院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xiàng)結合,獎勵與懲罰相(xiàng)結合,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愛崗敬業、表現(xiàn)突出、作出重大貢獻或在突發事件中表現(xiàn)突出的集體和人員(yuán)給予獎勵;對違法違紀、失職渎職的人員(yuán)予以相(xiàng)應處分。

第五十八條 聘用晉升:醫院實行崗位管理制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開,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于人員(yuán)結構比例和學科發展,公平、公正、公開考評,專家評審委員(yuán)會嚴格把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經全院公示通過後晉升。

第五十九條 績效考核:醫院建立院科(部門)兩級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爲崗位聘用、選拔晉升、評先獎優、薪酬分配、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

對科室(部門)考核主要圍繞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和滿意度評價等方面建立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并定期修訂,不設定創收等經濟指标。

對個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爲依據、以工作績效爲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爲基礎的考核辦法。

第六十條 薪酬分配:落實“兩個允許”的要求,合理确定醫院薪酬水平;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分配機制,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yuán)傾斜。醫務人員(yuán)個人薪酬不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挂鈎。

統籌考慮編制内外人員(yuán)薪酬待遇,堅持同崗同酬同待遇。

第四節 監督機制

第六十一條 黨紀監督: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作用,保障黨的政策方針在醫院實行;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醫院紀委是(shì)醫院的黨内監督機構,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依據黨章和黨内法規履行監督責任。

醫院設立黨風監督員(yuán)、特邀監察員(yuán)和社會監督員(yuán),建立健全黨風行風監督體系。

第六十二條 外部監督:醫院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接受上級黨組(委)和政府對醫院運營管理情況的日常監督和年度績效考核,按照醫療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的引導,依法經營、嚴格自律。

第六十三條 内部監督:醫院職代會是(shì)醫院依法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組織形式,醫院鼓勵和支持職工通過職代會和其他正常途徑對醫院的工作提出意見(jiàn)和建議(yì)。

醫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對“三重一大”事項以多種形式向全院通報,接受全院職工監督。

第六十四條 醫院建立内部審計制度,設立審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對醫院業務活動、内部控制進行審計,對内部機構負責人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第五節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

第六十五條 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是(shì)醫院管理的核心。醫院堅持“以患者爲中心”,建立全員(yuán)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滿意度。

第六十六條 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行政負責人是(shì)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負責人是(shì)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十七條 健全醫院質量管理組織體系,設置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yuán)會、質量管理部門和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等,明确職責,實現(xiàn)決策、控制、執行三個層面的管理。

第六十八條 各科室及醫務人員(yuán)嚴格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範、行業标準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六十九條 各科室定期對醫務人員(yuán)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zhī)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态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七十條 醫院建立不良事件上報系統,強化重點部門、重點人員(yuán)、重點環節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醫療安全風險防範體系。

第七十一條 醫院定期開展患者和員(yuán)工滿意度調查,努力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和員(yuán)工執業感受。

第七十二條 醫院設立患者投訴與服務部門,開設醫患糾紛處理窗口,對外公布醫患糾紛處理制度、服務流程和投訴電話(huà),支持醫患之間依法處理矛盾糾紛,支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參與本院醫患糾紛調解服務。

第六節 财務資産管理

第七十三條 醫院經費(fèi)來源主要包括财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醫院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産依法依規實施管理。任何個人不得侵占、挪用醫院資産。

第七十四條 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财務管理體制。财務收支、預算決算、預算績效、會計核算、成本管理、價格管理、資産管理等工作必須納入醫院财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十五條 醫院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逐步實行醫院全成本核算。

第七十六條 醫院依照相(xiàng)關财經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醫院宗旨,制定本院财務會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國有資産管理制度等;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财務監督,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xiàn)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第七十七條 醫院接受捐贈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願無償、公益性和公開性原則。捐贈物品的使用須按照醫院宗旨、捐贈協議(yì)約定和相(xiàng)關規定開展。

第七十八條 醫院執行《黑龍江省在哈中省直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價格标準和管理要求,執行所在地統一的政府采購政策。

第七十九條 醫院因法定情形應當終止的,應當在舉辦主體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醫院終止後的剩餘資産,在舉辦主體和有關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第七節 後勤、設備、物資和信息管理

第八十條 醫院後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務患者、服務一線(xiàn)”的原則,按照規範化、标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後勤一站式”服務模式,推進醫院後勤服務社會化。

第八十一條 醫院強化發展建設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論證,落實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責任終身制等。

第八十二條 醫院合理配置适宜醫學裝備,建立采購、使用、維護、保養、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藥品、耗材等采購依據國家規範實行制度化管理。

第八十三條 醫院要按照國家和行業發布的信息化相(xiàng)關标準和規範性文件要求,大力推進信息化标準化、規範化建設,基于醫院信息平台建立實用共享的醫療信息系統,推進醫院内部信息系統與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聯互通,強化醫療健康數據分析應用,提高醫院服務質量和管理效率。積極應用新興信息技術,不斷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内容,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完善信息安全保護制度,強化患者隐私保護,加強醫院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管理。

第八節 文化建設

第八十四條 醫院弘揚和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塑造醫德高尚、醫術精湛、醫風嚴謹的行業風範。傳承“厚德、精術、求實、創新”院訓,圍繞從“以治病爲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爲中心”的轉變,着力培育和塑造醫學人文精神,打造有溫度的醫院,提供有關懷的醫療,培養有文化的醫生。通過常态化思想教育、文化載體建設、文化理念與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引導員(yuán)工樹(shù)立共同的使命追求、價值觀念和行爲方式,激發員(yuán)工愛院、敬業、奉獻的熱情,增強醫院凝聚力,不斷提高醫院文化軟實力。

第八十五條 醫院圍繞文化建設目标願景制定建設規劃,分解任務目标,形成工作機制。文化建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醫院保障文化建設充足的經費(fèi)和人員(yuán)投入。

第八十六條 強化精神引領,注重選樹(shù)宣傳先進典型,發揮典型示範帶頭作用,圍繞典型人物打造醫院品牌。

第八十七條 将文化元素融入醫院環境建設,以患者爲中心設計診療分區、就診流程,充分利用院内空間建設醫院文化宣傳陣地,營造健康氛圍,增強患者信心,倡導醫患和諧。設置文化設施,建設文化場館,打造文化傳播品牌。

第八十八條 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和貢獻社區;開展公益活動,幫扶弱勢群體,以醫院文化引領社會文明。

第五章 附 則

第八十九條 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相(xiàng)沖突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發生變化,需要對章程進行相(xiàng)應調整的。

(三)醫院名稱、類别等級、辦醫宗旨、發展目标等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的。

(四)章程内容與患者利益或員(yuán)工整體利益不符或有明顯沖突的。

(五)有權提議(yì)修改章程的機構認爲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條 醫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訂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訂工作小組,形成章程的修訂意見(jiàn)。

(二)将章程修改意見(jiàn)提交行政辦公會、黨委會審議(yì),形成章程修訂草案。

(三)将章程修訂草案提交醫院職代會聽(tīng)取意見(jiàn),由醫院職代會審議(yì)通過。

(四)報請舉辦主體和(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五)以醫院名義發布,并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九十一條 醫院依據本章程制定完善相(xiàng)關規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實施管理。醫院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緻的,以本章程爲準。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政策辦理。

第九十二條 本章程于2021616日經舉辦主體和(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鶴崗市傳染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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